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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文章更新:瑞嘉木业   更新时间:2018年01月10日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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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致尊敬的广大消费者:
对于我公司在公司网站中关于企业简介中使用“最高级”等相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内容,对此给广大消费者造成的不便及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事件发生后公司非常重视,第一时间积极配合广告监管机构调查的同时内部也进行了自查和整改:
1、积极配合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情况调查,诚恳接受工商部门对此事作出的处罚决定。
2、及时修改公司网站中违法内容,并对公司网站维护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3、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全员进行深刻的检讨与反思。重新制定了公司对外广告宣传管理办法,严格明确公司广告设计和发布权限审核制度及流程,责任到人并明确追责制度。
4、组织公司管理层、营销部门全体员工,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自觉意识、规范工作行为。
公司一直以来注重公众形象、遵纪守法、规范发展。我们将汲取本次事件的深刻教训。也愿意接受公众的监督指导。同时感谢广大消费者的支持和关注!
 
北京瑞嘉欧亚木业有限公司